政务邮箱

因公出国(境)证照

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大厅 > 因公出国(境)证照

因公护照照片具体要求

时间:2017-11-01 浏览量:

因公护照照片具体要求

 

外交部领事司关于因公护照照片方面的规定如下:

 

.申请人6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人像清晰、表情自然、无明显畸变。

.眼睛正视镜头,眉、眼、鼻、口、脸、两耳轮廓及痣、胎记、疤痕等完整清晰,不被头发遮盖,双唇自然闭合。

.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服。女士不穿低胸、高领或吊带衣服,不着与背景颜色相近的服装。

.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镜框不能遮挡眼睛,镜片无反光,不要佩戴粗框眼镜、变色眼镜。

.不佩戴头饰、耳环、项链等饰品。

.因宗教原因戴头巾者,眉、眼、鼻、口、脸、两耳轮廓必须清楚呈现。

.光照均匀,无明显反差,没有高光或红眼。

.不得对相片进行修改,不得使用合成相片。

.相片规格:宽354像素(30毫米),高472像素(40毫米),输出分辨率300/英寸(OPI)。

 

 

因公电子护照照片尺寸大小:



因公护照照片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