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护照照片具体要求
时间:2017-11-01 浏览量:
因公护照照片具体要求
外交部领事司关于因公护照照片方面的规定如下:
.申请人6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人像清晰、表情自然、无明显畸变。
.眼睛正视镜头,眉、眼、鼻、口、脸、两耳轮廓及痣、胎记、疤痕等完整清晰,不被头发遮盖,双唇自然闭合。
.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服。女士不穿低胸、高领或吊带衣服,不着与背景颜色相近的服装。
.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镜框不能遮挡眼睛,镜片无反光,不要佩戴粗框眼镜、变色眼镜。
.不佩戴头饰、耳环、项链等饰品。
.因宗教原因戴头巾者,眉、眼、鼻、口、脸、两耳轮廓必须清楚呈现。
.光照均匀,无明显反差,没有高光或红眼。
.不得对相片进行修改,不得使用合成相片。
.相片规格:宽354像素(30毫米),高472像素(40毫米),输出分辨率300点/英寸(OPI)。
因公电子护照照片尺寸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