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国(境)证照公开事项
时间:2018-11-11 浏览量:
事项分类:因公出国(境)证照
服务对象:全区因公出国(境)人员
责任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因公电子护照制作中心
联系电话:0471-4824867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9:00-12:0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院综合楼0146房间
申请条件:因公出国(境)执行公务的以下人员:国家公务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其他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各级机关工作人员;国有、国有控股企业人员;国有控股、国有参股金融机构人员;经外交部批准可以持用公务护照(含公务普通护照)的其他人员。
设定依据:依照外交部相关规定设定
办理材料:
自治区外办审批团组:出国任务批件/确认件、证照申请表、团组信息表、身份证复印件、半年内正面免冠白底小2寸彩照2张,申办护照人员须录入指纹及签名信息。
自审批及委托办照团组:出国任务批件/确认件、备案表、证照申请表、团组信息表、身份证复印件、半年内正面免冠白底小2寸彩照2张,申办护照人员须录入指纹及签名信息。
材料要求:具有出国任务审批权限的地区或单位及委托自治区外办代为签发护照的中央驻区机关、企业申办护照时,须通过边界接入系统上报团组信息。
表格下载:详见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官网----服务大厅----因公出国(境)证照版块
收费情况:无
办理流程:
注意事项:无